各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和《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校行发教师字〔2022〕5号)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继续组织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为做好我校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请参照文件《关于做好湖南师范大学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