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的湖南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领流程
个人申请(9月12日前本人在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9月13日前递交纸质申请表和纸质材料至学院)——学院初审、公示(9月16日前学院汇总申报材料交至就业办,逾期不候)——学校复审、公示、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预计年底发放至个人银行卡账户)。
(一)个人申请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准备好申请材料,在2022年8月19日至9月12日期间进行线上个人申请,并于9月13日前递交纸质申请表和纸质材料至学院进行初审。
1、平台申请步骤
(1)申报人进入“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选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服务经办”栏目——进入“求职创业补贴”模块——选择“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请”;
(2)申报人在阅读完成“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3)认真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点击“提交”;
(4)按“申请表打印下载”生成下载链接,复制申请表下载链接,到PC端浏览器中下载并打印成纸质《湖南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后附样表格式,以下简称《申请表》)。
(5)将《申请表》及其他要求的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初审。毕业生可在“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求职创业补贴网上查询”中查看审核流程。
2、纸质申请材料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9月13日前向学院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由学院初审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学院需在复印件上说明确认与原件一致):
(1)《湖南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注:此表需填报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请信息后打印生成,其中学生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样式见附件1)
(2)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本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请提供学校统一发放的中国银行储蓄卡(学费卡),便于我校统一发放求职创业补助,如若遗失补办,请及时前往财务处收费科进行登记)
(4)学籍证明(可由学校统一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学籍管理部门盖章集中出具)。
(5)提供以下与补贴申报类型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果人员类别有重叠,即同时符合多种申报类型,请尽量选择证明材料准备相对简便的类别申请)。
第一类:孤儿毕业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第二类: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须提供低保金发放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2022年低保金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2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2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三类:残疾毕业生
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
②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可由学校统一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集中出具)。
因特殊原因学校资助部门无法出具助学贷款证明的,可由本人提供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并经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第五类:特困人员毕业生
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家庭关系、家庭贫困的原因)。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第七类:脱贫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提供原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扶贫手册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册上没有注明与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②提供盖有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扶贫系统网页截图证明(要求截图全部网页内容,含网址和系统名称)。若此截图中显示查询对象的基本信息(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申请人本人,还需提供查询对象与申请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除可由学校统一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后集中出具的证明外,均需由学院初审审核原件同时交一份复印件,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一人一份,统一装订。
(二)学院初审、公示
各学院要对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查验相关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申请材料中证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回,留存的证件复印件需完整、清晰,学院盖章并备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有关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
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填写附件2《2023届毕业研究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92385638qq.com)连同毕业生的申请表、申请材料于9月16日前交至研究生院104就业指导科,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8872116。
二、其他事项
1、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微信公众号上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需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建议通过本人手机进行操作,提交后可在微信公众号上查看审核流程。同时,毕业生应按时向学院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经通知后逾期不能补齐合格材料而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又重复申领,或虚报冒领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2、补贴资金预计于2023届毕业生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末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因特殊情况未能拨付到发放对象的补贴资金,将由学校告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予以退回。
附件1:湖南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2023届毕业研究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