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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日期:2020-12-18浏览次数:

 

院通〔202069

 

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度硕博连读

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培养创新性人才,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0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担任组长的校级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选拔工作。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院级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具体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指导各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各招生专业成立由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教授5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核与选拔。

二、招生学院及指导教师

1.招生学院:全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2.指导教师:获得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且课题经费充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选拔对象和范围

我校2019级在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选拔依据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0〕9号)。

五、选拔原则及要求

1.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2.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只能招收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六、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确定实施方案。12月21日前,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并向学生公布相关信息。

2.学生申请。12月25日前,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硕士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所申请的且接受硕博连读专业的学院审核。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以全脱产的方式从事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3.学院选拔。12月26日-12月29日各学院组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由选拔学院统一组织外语测试,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接受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部分由接受硕博连读学位点组织考核,由学位点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形式由学位点自定,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计分,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推荐名单。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批准。

七、材料上报

12月30日前,各学院须确定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并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科。

1.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拟申请硕博连读汇总表(见附件1)

2.入学后的论文、专著及其他科研成果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湖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

5.硕博连读生承诺书(见附件3)

八、其它

1.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被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2021年下学期起按国家及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

 

附件:1.      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拟申请硕博连读生汇总表(至研究生院网址“培养管理”模块的“下载专区”下载)

2.湖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审核登记表(至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模块的“下载专区”下载)

3.硕博连读生承诺书(由研究生院提供给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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