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时间:2025年3月19日上午9:00-下午14:30
宣讲地点:文渊楼310教室
湖南省首批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娄底市第二中学欢迎青年才俊的加入,我们有8个名额,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历史1人。研究生每年补助1.8万,本科生(仅限物理)每年补助1万,连续5年。
❶ 德才兼备原则;
❷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❸ 工作需要、人岗适配的原则。
(一)基本条件
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❷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❸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❹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❺ 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❻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❷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❸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❹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❺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时间:
2025年3月21日至3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考试资格。
地点:娄底市第四中学体育馆、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中栋107室。
报名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引才公告,诚信报考,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全面。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原件: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④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原件)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企业聘用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交)⑥自行下载打印《2025年娄底市娄星区高中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才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成绩为100分制。
1.准考证领取时间(可以自取也可以邮寄):2025年4月11日9:00—16:30;领取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中栋107室和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四楼406室。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及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加答辩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答辩,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现行高中教材内容。体育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为对应岗位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时量:每名报考人员备课为1小时,面试时间为13分钟,其中试讲8分钟,答辩5分钟。技能测试时量根据需要确定。
5.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并在娄底人才超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6.合格分数线。面试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为1:1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
根据引才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另增加吸毒检测项目。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岗位时,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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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
区教育局组织高中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交者视为考察不合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原件)。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导致该引进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1次) 。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底人才超市、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区引才领导小组批准,由聘用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学校工作5年以上。
1.被引进人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娄星区在编在岗同职级教师同等待遇。
2.被引进人才享受娄星区人才新政相关待遇。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5年内分别给予43万元、9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到位);其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5年内学校免费提供公寓住房一套。
3.其他待遇。非娄星区户籍、在娄星区无固定住所的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来娄星区参加报名、面试、体检的,可以免费入住娄星青年人才驿站,每人每年最长不超过3日,申请人根据考试时间提前3-5天登录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搜索“青年人才驿站”关键字,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程序申请免费入住娄星人才驿站,咨询电话:0738-8283980。
1.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组织人才引进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引才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3.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整个工作在娄星区高中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娄底市第二中学协助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引才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18373898828(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