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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事业硕博人才公开引进简章

发布人:发布日期:2024-05-06浏览次数:

智汇潇湘  才聚望城
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事业硕博人才
公开引进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结构,持续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0名具有博士学位、6名具有硕士学位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引进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 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 符合岗位对应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工作能力及其他。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和对象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认定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1. 引进岗位、人数和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事业硕博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2.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3.2024年应届硕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各类证书等)均应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五、公开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公开引进简章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党建+”和“望城就业通”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信息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00至5月23日17:00,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系统报名功能于5月23日17∶00准时关闭,关闭后不再补报。
2.报名人员登录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人才引进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引进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引进岗位的资格条件,理性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一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1个职位,报名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初审的形式,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00至6月17日17:00。
2.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初审为不合格。
3.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四)打印报名表
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7∶00至6月24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请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要求一式两份,请妥善保管(资格复审等环节还需提供)。
(五)适岗能力评价
1. 试岗能力评价材料报送要求。所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按照清单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清单内容、指定邮箱地址及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 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试岗能力评价后,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引进岗位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同分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试岗能力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资格复审环节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六)资格复审
1. 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和区人社局负责,主要采用撰写调研报告+面谈的考核方式进行,调研报告和面谈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80分(含8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按撰写调研报告成绩占50%、面谈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具体考核组织形式和时间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八)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岗位条件、引进人数、人才综合表现等情况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引进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
2.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00。报名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6.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1.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综合考察程序。
2. 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由于考察对象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
3. 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引进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考核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党建+”等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从报名同一岗位入围考核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
1. 引进硕博人才可按程序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要求在望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 引进硕博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从综合测评、工作实绩和实践锻炼三个方面来组织。其中综合测评内容方面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六个方面,工作实绩包括走访调研、问题解决、招商引资等,实践锻炼由所在单位根据在锻炼岗位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 新录用事业引才博士转正后享受7级管理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他补助按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另可分别领取15万元/年,共计三年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从录用后开始逐年发放,当年度考核合格方能领取补贴;在望城落户并首次购房,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 试用期满后,博士工作表现优秀、岗位适应能力强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经干部选拔任命的有关程序,可以择优担任区直机关、镇街、事业单位副科级或正科级领导职务。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事业硕博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统筹实施,区人社局共同参与,区纪委(监委)负责引进活动的监督工作。
人才引进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诚信参与考核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名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指定考核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核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应聘资格、考核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名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涉及本次人才引进的重要公告、通知和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望城党建+”和“望城就业通”微信公众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4. 本次引进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咨询电话:
望城区委组织部(政策咨询):0731-88050724
望城区人社局(考务咨询):0731-88081720
望城区人社局(报名技术支持):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62356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拨打(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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