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关于取消初办、补办、改办 就业《报到证》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日期:2022-12-29浏览次数:

湖南师范大学各届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须材料。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要求,进一步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湖南省教育厅于2023年1月1日起,不再面向各届毕业生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同时相关网上办理《报到证》业务功能将从省政务服务平台下线。毕业生户口迁移,档案转递未尽事宜,后续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116082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9日

 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692853.htm

上一条:【来校宣讲】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2024校园招聘公告

下一条:【网签须知】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实行网上三方协议签约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