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鼓励我校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积极进行科研创新活动,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刘筠奖学金”暂行条例》(校行发研究生字〔2009〕4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将继续开展2023年度“刘筠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本年度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理学、工学、医学门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门类以录取的招生专业代码为准。
二、申报条件及原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没有受过任何法律、行政处罚;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
3.科研成绩突出,取得高水平成果(包括高水平论文、国内外发明专利等)1项及以上;
4.原则上已获国家奖学金的不重复参评;
5.同等条件下,贫困学生优先。
三、评审名额和奖金额度
2023年共评选“刘筠奖学金”十名,其中博士研究生五名,每名奖金4000元,硕士研究生五名,每名奖金2000元。
四、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本人填写书面申报材料(见附件1),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学院审核意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其他相关材料)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后,报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科。
3. “刘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4.学校主管校长批准。
五、评委组成
学校成立“刘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我校具有教授职称的多名知名专家组成。
六、申报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8日(该日期为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日期,请相关学院根据此日期安排学生提交材料时间)。
附件:
1.年度“刘筠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板块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2.年度“刘筠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板块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