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我校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积极进行科研创新活动,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刘筠奖学金”暂行条例》(校行发研究生字〔2009〕4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将继续开展2019年度“刘筠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本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理学、工学、农学、医学门类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科门类以录取的招生专业代码为准)。
二、申报条件及原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没有受过任何法律、行政处罚;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
3.科研成绩突出,在学校规定的重要期刊或SCI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原则上已获国家奖学金的不重复参评;
5.同等条件下,贫困学生优先。
三、评审名额和奖金额度
2019年共评选出十名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五名,每名奖金400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五名,每名奖金2000元。
四、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本人填写书面申报材料(见附件1),交所在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学院审核意见,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汇总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其他相关材料)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后,报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科。
3.“刘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4.学校主管校长审批。
五、评委组成
学校成立“刘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我校具有教授职称的多名知名专家组成。
六、申报截止日期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
1.年度“刘筠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板块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2.年度“刘筠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板块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