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及《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号)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确定开展2018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二、招生方式、计划、专业、导师、考试科目
我校2018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4名。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招收我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2个专业。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生学院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计划2人(限定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且限招外校生源);心理学专业招生学院为教育科学学院,招生计划2人(其中,燕良轼教授限定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且限招外校生源)。
招生导师、考试科目设置如下表: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
2.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截至报名之日止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程序
(一)提交材料
考生网报成功后,请于2018年4月7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或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至我校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
1.《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上述表格填写完毕后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签署盖章。
2.专家推荐书、硕士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在复试前审核)。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4月2日。
2.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
3.网报报名号生成后,报考信息须填写院系、专业、方向、导师、考试科目、考试方式、报考类别(限填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且上述所填内容均不能修改,其它个人信息可以修改。信息填报若有误,须采用“新增报考信息”方式重新填报;若身份证号码错误,须重新注册。
(三)网报上传附件
(1)照片(白底登记照、大小不超过30k);
(2)身份证扫描件;
(3)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硕士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正在办理中的考生上传能够在2018年5月1日前办理完成的承诺书)。
硕士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获取说明:2008年9月1日至今获得硕士学位者须在“中国学位证书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2008年8月31日以前获得学位者以及上述学位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已获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网报系统上传。
(5)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完成签署并盖章,未上传此附件审核不予通过)。
(6)专家推荐书2份。
(四)支付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
支付方式:2018年3月22日19:00—2018年4月2日17:00网上支付报考费。
考生只有完成报名并支付考试费方可下载准考证进行考试。
五、初试
1.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共三门)。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
2.初试时间:2018年4月21—22日(4月16日后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3.初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六、复试及录取
复试:
1.复试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考工作通知。
2.复试比例: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的比例为3:1。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总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录取: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录取。
七、定向协议签订
所有被录取“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考生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该类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八、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体系
学习年限:学制3年,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学习年限不得少于4年。
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奖助学金:按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九、就业相关问题
博士生毕业后须回原单位工作,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读期间的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
十、其他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相应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邮 编:410081
传 真:0731-88872383
附件: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