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08〕81号
关于2008年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
项目申报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参加原创性学术研究和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研究,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从2008年起,我厅决定实施“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研究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设立“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是“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部属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省属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研究生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湖南省“创新基金”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报学校研究生院(处)。
(二)学校研究生院(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基金”项目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省教育厅每年一次集中受理学校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限额
“创新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见附件1。
五、材料报送
请各校于4月20日向省学位办报送《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以及学校申报文件。有关表格可从湖南省学位办网站下载:http://xwb.hnedu.cn。湘教通[2008]81号附件3关于申报2008年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申请书(科研去项目类型版)
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创基金项目申报限额表
2、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
3、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限额表
国防科技大学 15
中南大学 30
湖南大学 15
湖南师范大学 27
湘潭大学 16
湖南农业大学 16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8
湖南中医药大学 8
长沙理工大学 7
南华大学 4
湖南科技大学 2
吉首大学 1
湖南工业大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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