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因灾缺考
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8年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如果有因抗震救灾需要或者受地震灾害直接影响而无法参加考试者,请将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材料以及本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联系方式等)递交至研究生处。我们将对缺考考生名单、证明材料进行汇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报至相关部门,以便另行安排考试。
接受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6日,请缺考考生及时递交材料。
电话 0731-8873096
传真 0731-8872744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08年6月20日 |